保政辦函〔2017〕2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保定市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16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辦發〔2015〕64號)和《河北省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冀政辦發〔2016〕20號)精神,進一步充分發揮地方志事業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推進全市地方志事業全面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第五次全國地方志工作會議精神,解放思想,銳意進取,依法治志,充實和拓展地方志成果體系,豐富和挖掘地方志資源,為推動全市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加快建設創新驅動經濟強市做出應有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依法治志。市、縣兩級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履行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職責。落實地方志法規制度,樹立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環境。加大地方志法規制度宣傳力度,完善執法檢查機制,定期開展地方志執法檢查,不斷提升地方志部門依法治志能力和水平。
2.全面發展。以圍繞中心、貼近人民、服務社會為宗旨,以推進依法治志為主線,以編纂志書、年鑒、地情書為主業,以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建設為抓手,以方志館建設為陣地,統籌兼顧理論研究、舊志整理等工作,實現地方志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3.繼承創新。繼承和弘揚編史修志的優良傳統,認真總結地方志工作的經驗教訓,樹立新的地方志工作發展理念,推動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方法創新、成果創新。
4.質量第一。堅持實事求是、存真求實的科學態度,嚴把政治關、資料關、史實關、體例關、文字關、圖表關、保密關。將精品意識貫穿于地方志工作全過程,編纂出版經得起歷史檢驗、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5.修用并舉。充分發揮地方志資源優勢,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豐富人民群眾文化生活為目標,不斷提高為黨政機關、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拓寬開發利用領域,增加開發利用途徑,形成修用結合、良性互動機制,提升地方志工作的社會影響力、社會效益和社會地位。
(三)總體目標。全面完成全市第二輪修志任務,實現市、縣兩級綜合年鑒全覆蓋,基本形成地方志編修、質量保障、資源開發利用、理論研究、工作保障“五位一體”的地方志事業發展綜合體系,全面開創地方志事業發展新局面,爭當全省地方志事業發展的排頭兵。
二、主要任務
(一)修志。
1.全面完成《保定市志(1979—2010)》編修工作。2017年完成總纂,并通過省評審。2018年出版發行。
2.全面完成縣(市、區)、開發區志編修工作。已通過省終審的志稿,加快修改進度,2017年年底前出版發行;已通過省評審的,2017年上半年報送省終審,2017年年底前達到出版水平。其他志稿2017年全部通過省級評審。2018年年底前,第二輪志書全部出版發行。
3.全面推進村鎮(鄉)志編修。把村鎮(鄉)志編纂作為新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到2020年,全市村鎮(鄉)志編纂工作普遍開展,每年各縣(市、區)出版10部、高新區和白溝新城各出版3部以上村鎮(鄉)志及社區志。
積極參與“中國名鎮志文化工程”和“中國名村志文化工程”,認真抓好《小車村志》《白溝鎮志》《冉莊鎮志》《高里鄉志》等典型村鎮(鄉)志編纂工作,力爭每年有1~2部鎮(鄉)志列入“中國名鎮志文化工程”,2~3部村志列入“中國名村志文化工程”。
4.積極推進行業志、專業志的編修。根據社會需要,抓好典型引路,鼓勵和指導有條件的行業、單位開展行業志、專業志和各類圖志、簡志、概覽等編纂工作。組織編纂出版《保定地理志》等一批行業志和專業志。
(二)編鑒。
1.打造精品《保定年鑒》。立足常編常新,不斷創新年鑒編纂思路和方法。在框架科學性、條目時代性、編纂時效性、版本式樣創新性和加快信息化步伐、加強宣傳應用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年鑒質量,將《保定年鑒》打造成為向海內外推介保定的重要載體。
2.全面推動縣(市、區)、開發區年鑒編纂。按照扎實起步,穩步推進,提升質量的原則,2017年全面啟動縣(市、區)、開發區年鑒編纂工作,培樹試點,取得經驗成果。2018年實現縣(市、區)、開發區年鑒一年一鑒,公開出版。
3.推動專業年鑒編纂。鼓勵、指導、推動市直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社會組織、駐保單位有步驟地啟動部門、行業年鑒編纂,豐富年鑒品類。
(三)建設方志館。
1.推進保定市方志館(抗日戰爭史料館)升級工程。切實做好充實館藏、完善功能分區、豐富展室內容、展覽交流和宣傳教育工作,真正把方志館建設成為地方志和地情資料收藏展示中心、地情研究咨詢中心、地方文化對外交流中心和愛國主義宣傳教育基地,成為全社會認識保定、了解保定的重要窗口。
2.推進縣級方志館(室)建設。積極創造條件,全面加快方志館建設。推動地方志機構與文化館、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相關機構的工作協調和項目合作,以多種形式推動方志館建設。到2020年,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建成有獨立館室、掛方志館(室)牌子的地情資料庫。
(四)完善地方志網站建設。加快構建市、縣兩級地方志網站一體化信息平臺。市地方志網站進一步提升資料儲備、優化欄目設置、拓展服務功能,建立網上數字方志庫。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地方志網站或在政府網站開設獨立的網頁窗口。到2020年完成市地方志網站端口對接,實現市和縣(市、區)、開發區“一站式”管理、“一鍵式”瀏覽的資源共享。加強地情微信、微博平臺建設,開發市、縣兩級地方志手機終端,為公眾提供觸手可及的地情信息服務。
(五)深化地情書籍編纂出版工作。加快統籌策劃,組織編纂出版一批系列化、專題化的地情書籍。抓好《保定抗戰老戰士口述史》《老保定叢書》《保定通史》的編纂工作。
(六)推進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加強對地方志資源的深加工,拓展服務渠道,增強服務功能,創新服務手段,更好地貼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貼近人民群眾需要。充分利用志書和年鑒積累的資料,發揮地方志“一地百科全書”的作用,使地方志機構成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的重要咨詢部門。積極開展地情研究和地情文化建設,大力推進地方志成果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軍營。
(七)加強地方志理論研究。成立保定市地方志學會。建立和完善地方志理論研究的學術規范,搭建地方志學術研究、交流平臺。組織開展地情調研,定期召開全市方志理論研討會,加強與國內外修志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檔案機構、圖書館和專家學者之間的學術交流,拓展地方志理論研究的渠道與空間。
辦好市方志辦《方志工作簡報》,充分發揮組織推動、學習借鑒、理論指導、學術交流的作用,增強可讀性、理論性和指導性。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堅持和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支持的地方志工作管理體制與機制。健全市、縣兩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各部門都要明確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地方志工作匯報,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強化創新工作的舉措。
(二)經費保障。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不斷改善工作條件和圖書資料收藏保管條件。做好修志、編鑒、出版、科研、培訓、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資料文獻保存、方志館建設等工作。
(三)隊伍保障。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健全地方志機構,落實地方志人員編制、落實從事地方志工作的專職人員。市直各部門要明確從事地方志工作的處室,配備專兼職地方志工作人員。重視專業人才的選拔、引進和使用,積極吸收各行各業專家、學者參與修志。弘揚方志人精神,大力表彰先進典型。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地方志資料收集歸檔制度。各單位凡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類資料、原始記錄、出版物、各種圖表簿冊、照片以及與本單位工作相關的文件等均納入歸檔備案范圍,按年度向本級地方志機構報送,實現地方志資料收集的常態化、制度化。
2.建立地方志質量保障制度。加強業務指導,創新評審方法,嚴格評審把關。堅持完善市、縣志書評審制度,適時組織對志稿的質量抽查。進一步完善主編負責制和執行主編統稿制,充分發揮市級地方志審稿小組作用,切實把好志稿質量關,全面打造精品志書。
3.建立地方志人才培訓制度。分層次對地方志專兼職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全面提高地方志隊伍的業務水平,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地方志工作隊伍。每年市地方志機構要組織1~2次全市性的業務培訓。各縣(市、區)、開發區地方志機構要組織1次業務培訓。
4.建立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市地方志辦公室要加強對規劃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堅持平時檢查與年中抽查相結合,對地方志法規落實、志鑒編纂、地方志館網建設、地情研究、理論建設、地方志資源開發利用等工作每年進行1次考核通報,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作法,推動全市地方志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提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附件:1.保定市第二輪市、縣(市、區)志進度規劃表
2.保定市縣級年鑒啟動規劃表
附件1
志 書 名 稱 |
現階段情況 |
規劃情況 |
備 注 |
《保定市志(1979—2010)》 |
撰寫初稿 |
2018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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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縣志(1991—2006)》 |
已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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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變更為徐水區 |
《清苑縣志(1986—2004)》 |
已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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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變更為清苑區 |
《易縣志(1989—2005)》 |
已出版 |
|
|
《高陽縣志(1991—2010)》 |
已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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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縣志(1996—2005)》 |
已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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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區志(1989—2008)》 |
已終審 |
2017年出版 |
行政區劃變更為蓮池區 |
《淶源縣志(1979—2009)》 |
已終審 |
2017年出版 |
|
《曲陽縣志(1991—2008)》 |
已終審 |
2017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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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縣志(1978—2008)》 |
已終審 |
2017年出版 |
|
《高碑店市志(1994—2008)》 |
已終審 |
2017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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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區志(1989—2009)》 |
已三審 |
2017年出版 |
行政區劃變更為競秀區 |
《涿州市志(1993—2005)》 |
已三審 |
2017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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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興縣志(1991—2010)》 |
已三審 |
2017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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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縣志(1991—2010)》 |
已三審 |
2017年出版 |
|
《容城縣志(1990—2010)》 |
已三審 |
2017年出版 |
|
《望都縣志(1990—2005)》 |
已三審 |
2018年出版 |
|
《淶水縣志(1979—2009)》 |
已二審 |
2018年出版 |
|
《南市區志(1987—2007)》 |
已二審 |
2018年出版 |
行政區劃變更為蓮池區 |
《滿城縣志(1978—2008)》 |
已二審 |
2018年出版 |
行政區劃變更為滿城區 |
《博野縣志(1993—2010)》 |
已二審 |
2018年出版 |
|
《雄縣志(1990—2012)》 |
已二審 |
2018年出版 |
|
《順平縣志(1998—2008)》 |
已二審 |
2018年出版 |
|
《阜平縣志(1996—2010)》 |
已二審 |
2018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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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國市志(1991—2010)》 |
已一審 |
2018年出版 |
|
縣(市、區)、開發區 |
啟動時間 |
定興縣 |
已啟動 |
曲陽縣 |
已啟動 |
徐水區 |
已啟動 |
易 縣 |
已啟動 |
高陽縣 |
已啟動 |
唐 縣 |
已啟動 |
淶水縣 |
已啟動 |
競秀區 |
2017年 |
蓮池區 |
2017年 |
清苑區 |
2017年 |
滿城區 |
2017年 |
涿州市 |
2017年 |
高碑店市 |
2017年 |
安國市 |
2017年 |
容城縣 |
2017年 |
淶源縣 |
2017年 |
望都縣 |
2017年 |
博野縣 |
2017年 |
雄 縣 |
2017年 |
安新縣 |
2017年 |
順平縣 |
2017年 |
阜平縣 |
2017年 |
蠡 縣 |
2017年 |
高新區 |
2017年 |
白溝新城 |
20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