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鐵民(1921~1990)山東微山人。1938年10月任魯南沛滕縣二區(qū)青救會主任。193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同年9月任中共沛滕縣委宣傳部干事。1940年3月任中共沛滕縣二區(qū)區(qū)委會書記。1941年7月至1944年歷任中共曹芳縣委宣傳部部長、社會部部長、公安局局長。1944年4月任中共豐魚縣委社會部部長、公安局局長。1945年4月任中共金鄉(xiāng)縣委社會部部長、公安局局長、基干營政委、城防司令部司令員。1946年5月任中共豐縣縣委副書記、指揮部部長。1947年8月任山西潞城神泉訓(xùn)練班副指導(dǎo)員。
1948年11月任保定市公安局偵查科、審訊科科長。1950年3月任中共保定市委政策研究辦公室主任。1952年7月任中共保定市委秘書長。1954年4月任保定市政府副市長。1955年3月任中共保定市委副書記、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56年7月任中共保定市委書記處書記、保定市人民委員會市長。1960年4月任保定機床廠行政科副科長。“文化大革命”時期受迫害。1973年4月任保定地區(qū)革委會財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