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長興(1917~1968)淶源下碾盤村人。1937年底參加抗日工作。193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年1月到北岳區黨校學習。學習期滿后回到淶源,曾任農會主任,區委書記。1939年,華北遭受罕見水災,淶源抗日根據地受災嚴重,加之日軍頻繁的“掃蕩”搶掠,根據地的物資和財政經濟空前困難。宋常興帶領全區人民,開荒種地,開展大生產運動。1940年8月任縣委組織部部長。百團大戰時期,任支前指揮部副主任,負責淶蔚線的支前工作。1944年8月任中共淶源縣委書記兼淶源支隊政委,帶領淶源支隊先后收復了10多個據點,切斷了日軍淶源與易縣間的交通。5月28日淶源解放。
縣委、縣政府進城后,領導人民群眾開展清匪反霸斗爭,公開處決了8名罪大惡極的漢奸,穩定了社會治安。1948年7月調任中共平西地委組織部長。1949年8月任中共通縣地委組織部部長、紀檢書記。1952年7月任通縣地委副書記,同年12月調任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干部管理處處長。1954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1964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代部長、省委常委。曾任潮白河工程處黨委書記,在領導治理潮白河工程中,受到河北省委通報表揚。1968年7月17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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